【望都县城区社区雨污分流及周边附属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都县城区社区雨污分流及周边附属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一标段监理)已由 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望都县城区社区雨污分流及周边附属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望发改审字【2021】9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望都县城区社区雨污分流及周边附属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
2 项目建设地点:望都县城区
3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主、次干路、支路的雨污分流建设,包括庆都路、繁荣路、富强街、振兴街、中华路、坦克路、振华路、建兴街、祥和街、二中路、八一路、昌平街、龙河路、所药路、永兴街、永泰街、复兴路、新华街、泰兴街、向阳路、河堤路、杏林苑小区道路、振兴社区五条道路,共27条,总长度约29公里;还包括小区及单位等内部雨污分流工程。新建雨水、污水管网总长约60730米。
对城区内所有未进行雨、污分流的次要道路、支路及住宅小区、单位等的排水系统进行雨污分流建设及改造提升,使城区内所有管网达到雨、污分流的要求。雨水就近收集,排入河道;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以达到彻底治理水环境的目的。
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中标人全面完成监理合同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
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质保期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申请人注册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记录名单的,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不得少于5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监理员不得少于3人(①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颁发的《河北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河北省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信息》,或其他省级部门核发的相关监理证书;②监理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河北省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信息》或《河北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其他省级部门核发的相关监理证书。);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14 09:00至2022-09-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05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望都县富强东路2号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向阳南大街1166号 |
邮编: |
07245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郭敬辉 |
联系人: | 杨旭 |
电话: |
0312-7777600 |
电话: | 0312-588656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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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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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kanghong11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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