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C2022-G3-020127-GXJT 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60.02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申请人中标后,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 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范围内所有资产、权益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采购人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即可) 3.2财务要求: (1)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报表数据要求为三年连续盈利的(净利润>零)。 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3.3 信誉要求: (1)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近三年(2019 年、2020 年、2021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被禁止进入建筑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信用查询: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下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3.4 业绩要求:无。 3.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配备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须为申请人单位在职人员,且在申请人单位注册,提供近一个月(2022年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2)技术负责人:配备不少于1名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个月(2022年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3)专职安全员: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的专职安全员。(须为申请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个月(2022年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2)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相互关系和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一家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相关工作,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均需参股项目公司。若联合体申请人中标,未经采购人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认为已代表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同资质按分工计算;分工相同的,按最低的一方计算; 6)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4)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或台湾、香港、澳门的企业时,注册资本和投融资能力可视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其余条件与国内申请人等同执行。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为网上下载。2022年09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售价:0元。 3、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截止前完整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资格预审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由投标人自身未及时完整了解资格预审文件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包含的内容及具体格式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要求。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审查标准: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人如能满足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原则上视为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招标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的社会资本方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或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若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2年10月1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具体开标室参见电子大屏幕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10月10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2.投标保证金:本阶段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上发布。 4.为配合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及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5.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州市八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体育路11号大会堂4层 联系方式: 黄工 0774-5663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37号 联系方式:0774-5129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燕梅 联系电话:0774-5129199 4.监督管理部门: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281873 采购人:贺州市八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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