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胶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变更通知 |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20914001700 | |
变更内容: | 致:各投标人 现对高密市胶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作如下答疑通知: 问题1:其他工程 5 标:跟踪审计(二期工程一部分,工程概算约 10 亿元)、其他工程 6 标:跟踪审计(二期工程二部分,工程概算约 10 亿元)中的审核工作小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证明、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总公司或分公司社保缴纳凭证均可吗? 答复:本项目社保缴纳凭证总公司或分公司均可。 问题2:其他工程 5 标:跟踪审计(二期工程一部分,工程概算约 10 亿元)、其他工程 6 标:跟踪审计(二期工程二部分,工程概算约 10 亿元)中招标文件第2.1.3条规定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答复:本项目所有资质、业绩、荣誉证书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即可。 问题3:其他工程 5 标:跟踪审计(二期工程一部分,工程概算约 10 亿元)、其他工程 6 标:跟踪审计(二期工程二部分,工程概算约 10 亿元)中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是否符合国家注册造价师和水利注册造价师? 答复:不符合,需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类造价师证书。 问题4:请问副本黑白复印,加盖的公章也是黑白复印上的可以吗? 答复:本项目投标文件副本均可使用正本复印件,但副本需加盖骑缝章。 澄清1:本项目中要求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时间期限均为近一个月。 本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冲突部分,以此文件为准。此文件未涉及部分内容,执行原招标文件。本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