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湖头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设计(二次招标)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安溪县湖头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设计已发布公告,根据投标人疑问,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招标文件内投标人业绩要求统一更正为:投标人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满足下列两种类似业绩之一即可:
①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管网总长28公里(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②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费用限额在8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含新建或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
本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通知书的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的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章):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盖章):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