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7)、(8)款修改为:
(2)2017年9月1日(以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的公路或道路工程绿化施工;(以自动生成的表5为准)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017年9月1日(以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公路或道路工程绿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副职);(以自动生成的表3、表4为准)
(8)投标人须在本标段投入专职安全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