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高新区精密智能制造创新基地加速器1号和2号双T板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高新区精密智能制造创新基地加速器1号和2号双T板项目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齐齐哈尔高新区精密智能制造创新基地加速器1号和2号双T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招标内容:YTPb2424-1双T板136块,YTSb2124-1双T板34块。
2.2供货时间:30天。
2.3标段划分:无划分。
2.4控制价:2997500元。
2.5交货地点:齐齐哈尔高新区卜奎南大街西侧、长江路北侧。
2.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拟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设备采购要求: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
(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同时提供第(1)条制造厂商须提供的所有材料。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1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D区15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合意大街34号
邮编:161000
联系人:李鉴
电话:1514669850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新城路3号
联 系 人:王洪 李然
电 话:0452-2347383
电子邮件:hljlczb@126.com
10.招投标监督
10.1现场监督
10.1.1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D区15号楼
10.2投诉受理
10.2.1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电话:0452-2412346
邮箱:qsysjts@163.com
10.2.2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
电话:0452-2427457
邮箱:3182631299@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