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文旅创意产业园区配套停车场工程监理

   2022-09-14 10:26:19

长春莲花山文旅创意产业园区配套停车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3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19.4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3408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

标段(包)名称:长春莲花山文旅创意产业园区配套停车场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亿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山镇

总投资(万元):19.4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8日2023年07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14日2022年09月20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2楼开标2室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20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YXGC-202209-742-CL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文旅创意产业园区配套停车场工程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审批【2022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专项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文旅创意产业园区配套停车场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YXGC-202209-742-CLL

2.2项目规模:占地面积为26500平方米,设有小型车停车位、无障碍车位、新能源车位、大客车停车位。具体建设内容为沥青铺装、植草砖铺装、石材硬化铺装、绿化、海绵工程、浇灌、室外照明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3项目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山镇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建设工期全过程,包含与建设工期相对应,审计阶段(如有)及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时间;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最高投标限价19.398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3.2.1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证、并且无在监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在监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2其他监理人员要求:监理机构人员需满足强制性最低标准,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2年及以上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上一年度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团队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有社保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提供本单位至2022年3月底连续三个月的(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所有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09148时30分至202209月20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市政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17767766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098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3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疫情管控期间执行公开开标视频会议模式(详见招标文件疫情期间开标补充文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雾九路一号

联系人:田先生

 话:0431-823312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亿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东方写字楼1304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1-80549177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工-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工-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编:13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