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就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塔城市就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塔地发改项目[2021]30号文、塔地发改项目[2022]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塔城市就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6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塔城市
工程规模:新建就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8248.37m2,现浇框架结构,檐高17.5m,地下一层、地上四层;配套室外附属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及项目清单)。
本公告划分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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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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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就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1013113041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①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①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且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注册执业;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1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备注: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③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 ⑤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配备合理的运营管理人员团队。 (5)自治区区外企业参与投标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6)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五年2017年5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财务要求:近1年(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9)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0月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获取方式: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72.41.115.125/TPBidder网上获取 3、招标文件费用: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 、10910 、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9日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开标时法定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到达开标现场。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 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光明路798号 地 址:新疆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门头 邮 编:834700 邮 编:834700 联系人:安优 联系人:闫雪宁 电 话:15352543898 电 话:0901-622194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