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经开区工程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改造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新建一个区域泵站,1个小区泵站,新建3个一体化泵房,改造4个现有泵站及小区内网及外网改造,内网约8870户,外网约15748米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24.29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段(包)编号:J320582000100068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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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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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经开区工程项目一期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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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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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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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2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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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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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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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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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改造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新建一个区域泵站,1个小区泵站,新建3个一体化泵房,改造4个现有泵站及小区内网及外网改造,内网约8870户,外网约15748米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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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1月0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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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13日至2022年0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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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1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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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张大鹏 |
联系电话:13844969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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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19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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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LNJW-2022-0905(J3205820001000689001001)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经开区工程项目一期监理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111-220100-04-01-161369,建设单位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两部分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选定监理单位。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经开区工程项目一期监理 2.2项目概况:工程费用7768.62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根据工程费及初设概算比例确定,包括: 改造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新建一个区域泵站,1个小区泵站,新建3个一体化泵房,改造4个现有泵站及小区内网及外网改造,内网约8870户,外网约15748米。 2.3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1】99号文件的规定)。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的文件规定)。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总监职务。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专业监理要求;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给排水专业或施工管理专业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范围应包括给排水专业、土建专业、电气专业,同时项目管理机构应有一名造价专业人员。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拟派出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09月13日8时30分至2022年09月19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筑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17767766355。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1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5.3 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招标、投标。开标方式为远程视频直播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后30分钟内将投标文件(要求与上传到评标系统内的投标文件一致)电子版(PDF格式)及手机号码一同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03403826@qq.com)内,逾期发送的后果自负; 5.4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请投标人进入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一同进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需在视频会议中手持身份证,如若委托代理人参加还需手持授权委托书进行身份核验,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简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简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代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5.5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7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保函电子保单),采用保函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号文件、长公管委办[2021]19号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推选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建设单位: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张大鹏 电 话:1384496971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永平路99号 联 系 人:唐禹超 联系方式:1760431887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十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41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 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编:1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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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19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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