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乙五街(康四路-莲花山大路)(道路、排水、桥梁)-施工

   2022-09-14 04:24:40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乙五街(康四路-莲花山大路)(道路、排水、桥梁)-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3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11929.51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3390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乙五街(康四路-莲花山大路)(道路、排水、桥梁)-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总投资(万元):11929.51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0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14日2022年09月20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二开标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20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乙五街(康四路-莲花山大路)(道路、排水、桥梁)已经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文件长莲发改审批[2022]2号、长莲发改审批[2022]3号、长莲发改审批[202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及专项债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乙五街(康四路-莲花山大路)(道路、排水、桥梁)-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乙五街(康四路-莲花山大路)(道路、排水、桥梁)-施工;

2.2项目编号:XL-JL-QT/20220020;

2.3建设地点: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4建设规模:乙五街(康四路-莲花山大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工程起点康四路,工程终点莲花山大路,道路全长5824.568米,红线宽度20米,单幅路,双向两车道。本次招标范围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排水工程等;

2.5招标控制价:11929.5136万元(暂列金额:9640000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8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日止;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一名中标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9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可提供至2022年3月31日止)。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2019年1月1日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授权人须是本单位参保人员,须提供参保证明。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9月14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2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二开标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有序开展项目开评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在疫情管控的特殊时期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公开在线开标,本次视频会议采用“腾讯会议”APP。会议房间号(腾讯会议:7099763381),请参会人员电话保持畅通,提前做好调试工作。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人:田瀚博

联系电话:0431-81331206

 

招标代理机构: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光谷大街928号五楼501室

联系人:王菲、张妍

 话:0431-80544661、13843037989

   箱:hljxltc_wf@163.com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工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编:13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