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馆陶县保障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馆审批发【2022】0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馆陶县县城西部,粮画大道北侧。 (2)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29287.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892.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95.32平方米),建设两栋保障房,1#和2#,其中2#为装配式+被动式建筑、一栋配套用房及门卫、公厕等。 (3)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室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包括包括1#、2#住宅楼、物业办公楼、消防泵房、配电间、生活用房、换热站、地下储藏室等及附属工程;室外的亮化、绿化、硬化、管网等配套设施工程。)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10 08:30:00 至 2022-09-15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9-30 14: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