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精品街建设工程(EPC招标)】招标公告

   2022-09-14 04:06:42

【博野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精品街建设工程(EPC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野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精品街建设工程(EPC招标)已由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博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博野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博野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精品街建设工程(EPC招标)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 2.1.3建设规模:对博野县城区内博明东路东延段、博兴中路(兴华街-兴隆街)及交汇口外延部分的城市风貌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城市标志物等。主要包括三部分: (1)项目区域内约135栋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粉刷涂料、店铺招牌改造、门窗更换等; (2)城市标志物及景观节点建设; (3)座椅、候车厅等城市家具建设及城市照明等。 项目总长约2000米,房屋135栋,外立面建筑面积约25600平方米,首层台阶约3600平方米,涉及商户约294户,政府及企事业单位9户,更换招牌约307块,重要景观节点约15270平方米,包括颜元广场面积:7860平方米,政府前:4500平方米;街道节点410平方米,停车场2500平方米 2.1.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计划工期:150天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博野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精品街建设工程(EPC招标):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①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以上职称证;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13 09:002022-09-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09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同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B座844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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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怀恩

联系人: 刘亚利
电话:

0312-8321876

电话: 1833289595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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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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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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