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板大健康产业园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板大健康产业园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2】27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科学城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代理业主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科学城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2.1方案设计阶段与初步设计阶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
(1)建筑部分:B-1地块共享服务中心、B-6地块生物医药园、C-1地块医疗器械园占地面积合计10.03万㎡,总建筑面积22.47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08万㎡,地下4.38万㎡;
(2)公园绿化部分:大明湖水体治理、湖滨公园,约17万㎡;
2.2.2勘察内容包含建筑部分、公园绿化、配套设施部分的勘察工作:
B-1地块共享服务中心,B-6地块生物医园,C-1地块医疗器械园,暂定总延长米长度27200米,每米按140元计算。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10168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约1232万元,其中勘察费约380.8万元,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设计费850.37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驻场服务和后续相关技术服务。
2.4.1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地质调查、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对既有建构筑物(包含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建筑、道路等)基础形式的调查和勘察、地基持力层检测、超前钻,地形管网修测,岩土设计工作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投标人应派项目主创团队提供驻场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类报批、报建等审批手续办理,勘察成果必须通过审查。
2.4.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BIM、装配式、节能、绿色建筑、医药工艺设计、海绵城市专篇、景观、导视、内(外)装饰、泛光灯饰、弱电、智能化、生化池等专业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总建筑面积约22.47万㎡),公园绿化部分(总面积约17万㎡),后续EPC招标配合服务等。投标人应派项目主创团队提供驻场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类报批、报建等审批手续办理,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查。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初步设计审批通过之日止。详细工作安排以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的书面指令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
3.2.2 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后方可参加,联合体协议中至少须明确以下内容:
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组成(牵头单位名称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3.2.3 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资格条件中的相应要求;
3.2.4 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协议书。
3.2.5 签订联合体协议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2.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9-12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9-13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9-2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华辰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袁老师 |
联系人: |
胡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8188635 | 联系电话: | 023-6873175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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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