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

   2022-09-13 21:43:20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松岗街道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2204-440306-04-01-71081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
招标项目编号:2204-440306-04-01-710814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9-13 09:00 至 2022-09-19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09-14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09-15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唐纤蕴
办公电话:0755-27097653
传真:
手机号码:1782519219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彭翔
办公电话:29952816、136316986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4-440306-04-01-710814001001
标段名称: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
受理报名时间:2022-09-13 09:00至2022-09-19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010.205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概算须具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通过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并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章,如设计单位不具备条件,须分包给专业造价咨询公司完成)、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如设计单位不具备资质,须分包给专业咨询公司完成)、海绵城市设计、水土保持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服务、协助编制竣工图、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服务等,以上设计工作均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须承担未获得建设单位经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招标范围: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
概算编制;
其他:可研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概算须具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通过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并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章,如设计单位不具备条件,须分包给专业造价咨询公司完成)、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如设计单位不具备资质,须分包给专业咨询公司完成)、海绵城市设计、水土保持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服务、协助编制竣工图、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服务等,以上设计工作均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须承担未获得建设单位经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主要投标成果:模型;展板;演示文件;
计划总投资:43991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进入定标程序但未中标的2名投标人将各获得20万元的投标补偿,获得投标补偿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演示文件、展板、模型等成果文件使用权将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可使用、借鉴该方案。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松岗街道沙江路52号,拟在学校用地面积38578㎡范围内进行改扩建,在原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基础上增设18班初中,建设成为72班(36班小学、36班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现有建筑面积27201㎡,新建总建筑面积暂定为56599㎡(含地下室),建成后学校总建筑面积约为8380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教学综合楼(含教辅用户、图书馆、阅览室、教师宿舍),文体后勤综合楼(含体育馆、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等),师生食堂及后勤总务用房,户外体育活动场地及配套景观改造,智能化校园建设等,并对原教学楼进行局部改造,同步建设完善室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暂定为43991万元,其中建安费363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36万元,预备费3999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政府投资。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2)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单位(专业为“建筑工程”,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
项目负责人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
其他: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3、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宜的通知》深建市场〔2018〕25号要求,招标人查询到中标候选人法人或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资信)证书(原件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如有、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要求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提交《近5年企业同类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和《近5年项目负责人同类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要求填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的同类工程业绩(不超过5项,超过5项的取列表序号前5项业绩),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5.1 业绩认可时间为从本项目截标之日起倒算5年内,业绩证明材料可按以下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提供即可,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5.1.1 提交国家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中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详情”或“合同登记信息详情”或“施工许可详情”的数据为准,同时工程合同关键页(体现签订日期、建设内容、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 5.1.2 提交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网站“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查询结果之一截图,以及工程合同关键页(体现签订日期、建设内容、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按这种方式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备注栏需标明查询网站的中文名及网址链接,未标注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5.2 《近5年企业同类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和《近5年项目负责人同类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不作为资格审查要素,表中核实认可的业绩作为招标人入围及定标票决的择优要素。 5.3 招标人将核实投标人提交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工程业绩,若无法核实的,不予认可。招标人对业绩材料确有合理疑问的,可要求投标人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拒绝提供或提供的相关文件不足以证明业绩存在的,招标人不予认可。 5.4同类工程业绩指的是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要含方案设计)。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docx 2022-09-09 18:03:10
2 招标公告附件2:业绩汇总表.doc 2022-09-09 18: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