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就郁南县都城镇连珠二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正,修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 第12页,3.2.2 (2)方式二:投标保函。开具保函的银行、担保公司须符合《关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开展建筑市场相关业务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8〕48号)的要求,并在郁南县城市和房屋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一期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名录公示中。投标保函须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的复印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3)方式三:保证保险。提供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须符合《关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开展建筑市场相关业务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8〕48号)的要求,并在郁南县城市和房屋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一期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名录公示中。保证保险不得为一般保证保险,须为无条件见索即付类型保证保险且不可撤销,,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保险的复印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保险原件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现修正为:(2)方式二:投标保函。开具保函的银行、担保公司须符合《关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开展建筑市场相关业务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8〕48号)的要求,并在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最新一期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名录公示中。投标保函须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的复印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3)方式三:保证保险。提供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须符合《关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开展建筑市场相关业务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8〕48号)的要求,并在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最新一期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名录公示中。保证保险不得为一般保证保险,须为无条件见索即付类型保证保险且不可撤销,,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保险的复印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保险原件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二、原招标文件 第17页,7.3 6、开具保函的银行及提供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须符合《关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开展建筑市场相关业务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8】 48号)、《关于云浮市试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建市【2018】65号)的要求,并在郁南县城市和房屋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一期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名录公示中。
现修正为:6、开具保函的银行及提供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须符合《关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开展建筑市场相关业务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8】 48号)、《关于云浮市试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建市【2018】65号)的要求,并在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最新一期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名录公示中。
三、原招标文件 第30页 7.4.7 开具保函的银行及提供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须符合《关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开展建筑市场相关业务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8】48号)、《关于云浮市试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建市【2018】65号)的要求,并在郁南县城市和房屋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一期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名录公示中。
现修正为:7.4.7 开具保函的银行及提供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须符合《关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开展建筑市场相关业务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8】48号)、《关于云浮市试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建市【2018】65号)的要求,并在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最新一期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名录公示中。
四、原招标文件 第127页,4.2 (3)开具保函的银行及提供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须符合《关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开展建筑市场相关业务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8]48号)的要求,并在郁南县城市和房屋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一期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名录公示中。
现修正为:(3)开具保函的银行及提供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须符合《关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开展建筑市场相关业务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8]48号)的要求,并在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最新一期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名录公示中。
五、原招标文件 第150页,第21条 承包人须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粤办函[2017]70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郁南县城市和房屋管理中心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六个100%”和“七个一”措施标准的公告》、《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过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8]1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府办[2018]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9]1号)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施工防扬尘污染和用工实名管理工作。
现修正为: 承包人须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粤办函[2017]70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六个100%”和“七个一”措施标准的公告》、《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过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8]1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府办[2018]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9]1号)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施工防扬尘污染和用工实名管理工作。
本修正书与原招标文件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本修正书为准,其他投标事项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郁南县城市和房屋管理中心
地 址:广东省郁南县都城镇柳树塘大道房管大厦
联系人:禤先生 联系电话:0766-759088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北荔枝围村6号地安捷楼3楼302室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6-8466652
监督部门: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郁南县都城镇柳树塘大道房管大厦
联系电话:0766-7339555
交易服务机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郁南分中心
地址: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二环西路45号郁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0766-7316463
日 期: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