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葛稻共生产业融合示范带建设项目(EPC)鹤峰县葛稻共生产业融合示范带建设项目(EPC)(ESHF-202209FJ-001001001)招标公告

   2022-09-13 19:50:14

鹤峰县葛稻共生产业融合示范带建设项目(EPC)鹤峰县葛稻共生产业融合示范带建设项目(EPC)(ESHF-202209FJ-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209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葛稻共生产业融合示范带建设项目(EPC)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208-422828-04-01-59651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容阳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容阳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走马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0103.5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葛仙米-水稻加工园、交易市场建设工程,走马镇游客集散中心,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建设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葛稻加工厂、葛仙米交易市场、配套道路及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具体实施的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为准。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提供工程质量保修(含缺陷责任期服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及各专业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并为招标人提供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2、负责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输、保管等工作;3、根据已审批的施工设计图纸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含项目周边环境及关系的协调),办理工程移交手续;4、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工程质量保修,提供缺陷责任期服务;5、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疫情防控工作;6、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设计、采购、施工的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0-20
    合同估算价:2000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2017年9月1日起)应具备至少一项工程总承包(EPC)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0 年或 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相应书面承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施工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9月14日至2022年09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1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enshi.gov.cn,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人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CA 锁办理参考:http://ggzy.enshi.gov.cn。。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田登峰

    异议联系方式:0718-5282226、18971872899

    备注:

    招标人:湖北容阳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襄阳大道还建房A-1-16层1号-4号

    招标人邮编:445800

    招标人联系人:苏泽勤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3477908698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政务服务中心右侧三楼301室

    代理邮编:445800

    代理联系人:田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0718-5282226、18971872899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2年09月13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