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三海黄酒小镇乡村振兴一期建设项目EPC施工总承包(HBFX-202209FJ-016001001)招标公告

   2022-09-13 19:44:30

房县三海黄酒小镇乡村振兴一期建设项目EPC施工总承包(HBFX-202209FJ-01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209FJ-01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三海黄酒小镇乡村振兴一期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十发改审批【20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南水北调对口协作资金和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房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房县鑫茂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嘉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三海黄酒小镇乡村振兴一期建设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城关镇三海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沿209国道村容村貌改造,特色居民户改造,标准化黄酒作坊改造,庭院改造,综合环境整治,包含综合管沟、垃圾分类收储等。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房县三海黄酒小镇乡村振兴一期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包括:(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已含在报价内)。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0-20
合同估算价:2611.65万元
  2.3其他: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资质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下列任意一项业绩: ①近5年(2017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工程概算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近5年(2017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且项目类型、结构、复杂程度和所采用的施工技术及方法等与本项目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近5年(2017年5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且项目类型、结构、复杂程度和所采用的施工技术及方法等与本项目类似的EPC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④其他管理人员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其中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9月10日至2022年09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房县鑫茂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嘉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房县城关镇神农路40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

邮编:

4421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陈主任

联系人:

王文雪、兰金波(异议联系人)

电话:

0719-3228066

电话:

0719-8883391/1373359162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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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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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09月09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