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文德路(布塘南路-郭山南二路段)工程(勘察设计) | 招标标段 | 勘察设计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第8项‘其他’中第3条‘设计人违约责任’第(3)点”修改为“投标人应保证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如上述人员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离职等原因无法继续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确须调换的,或在设计过程中,招标人发现上述人员不称职须调换的,调换后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设计人员条件且须经招标人同意。除不可抗力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向招标人承担设计合同总额1%(且不低于壹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变更其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的应向招标人承担设计合同总额0.6%(且不低于叁仠元)/人/次的违约金。” 二、本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第 7 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表”内容修改如下: 投 标 函 附 表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中的设计费投标报价金额和勘察费投标报价金额应与“四.投标报价表”中的金额相同。 (2)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盖章。 三、本项目原定的商务技术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09月29日10时15分00秒”。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四、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2年09月13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2年0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