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屏南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利部分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根据投标人反映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项目不明确的情况,对屏南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利部分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针对投标人反映的情况,现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详见附件。
2、本项目不可竞争金额:暂列金额500000元,暂估价为1500000元。
3、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改为2022年9月28日上午9:30,投标截止时间等同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等同开标时间。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