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公建单位省级科技孵化器5.7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E3508240801100183002,现对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第6条付款方式与条件,增加预付款担保内容如下: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中标人须交纳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方式交纳。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调整。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日期: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