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森林抚育与脆弱带补植工程(一期)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
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项目管理机构第1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教授级高工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第2点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林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教授级高工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本项目属于森林抚育和补植工程,施工难度不是很高,因园林绿化施工单位具有教授级高工或正高级工程师的很少,能否不要求教授级高工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才能加分,只要具备林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就能加2分。 2、因园林绿化施工单位具有教授级高工或正高级工程师的很少,教授级高工或正高级工程师能否采用聘用制,只提供聘用合同,不用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中的履约保证金退还:①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的,招标人将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中标合同价的5%的履约担保金,剩余中标合同价的5%的履约担保金待基本质保期和运营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②以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中标人应另行开具一份中标合同价的5%履约保函给招标人,招标人将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保函归还给中标人,招标人在基本质保期和运营服务期满后再将中标合同价的5%履约保函归还给中标人。修改为:履约担保退还: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的,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14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施工方须附上一份完工验收报告);若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的,于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 28天内,凭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3.1付款时间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审核定稿后,承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归档资料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基本质保期和运营服务期(指的是承包方在投标时承诺的基本质保期和运营服务期一致)后,金额经有权审核部门审定后付清余款。修改为: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审核定稿后,承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归档资料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款的97%(包含三年运营服务期的费用),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基本质保期和运营服务期(指的是承包方在投标时承诺的基本质保期和运营服务期一致)后,金额经有权审核部门审定后付清余款。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其他:增加(1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视同已包含两年基本质保期和基本质保期结束后三年的运营服务期涉及相关工作的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注:①运营服务期涉及相关工作是指所有的种植苗木成活率须达到90%以上及该项目建设内容运营管理、维保、安全管理应急处置,以及招标人要求的临时任务等作业服务。②三年运营服务费视同为最终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5%。③投标人的每年运营服务期费用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支付。
注: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