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濯田镇桐睦水库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长汀县濯田镇桐睦水库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3508210801100222001),现招标人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其他新建重力坝业绩是否可以,例如砌石重力坝,请明确回答。谢谢。
答:业绩按照招标文件执行,除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外,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补充通知
1. 本项目招标文件最高控制价“16601.62万元”修改为“126757298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为1600万元”修改为“其中不可竞争金额为6582500元”。
2. 本项目是以送审预算价作为最高控制价,投标人最后结算的单价,应当根据送审预算价/审核后预算价同比例下浮作为结算依据,即投标人结算的单价=投标人报价单价/(送审预算单价/审核后预算单价)。例如:假设投标人报价“砂砾石开挖”的单价为15元,审核后预算单价为20元,那么投标人报价“砂砾石开挖”的结算单价=投标人报价“砂砾石开挖”的单价(15元)/[(“砂砾石开挖”送审预算单价(21.5元)/“砂砾石开挖”审核后预算单价(20元)]=13.95元。投标人应当知悉此报价风险。
3. 施工合同中关于价格调整、变更的“投标报价”均视为经补充通知2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4. 本项目图纸、清单材料详见本通知附件。
本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本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日期之前的补充通知与补充通知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长汀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