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2022-09-13 16: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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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环市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504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A3310211100000504002)已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玉发改楚审【2022】20号文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环保专项奖补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玉环市楚门镇人民政府、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玉环市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本工程位于楚门河系楚门镇区核心区块内水系及周边上下游河道,主要干流河道有南门河、直塘河、前王河、北门河4条。工程内容为楚门河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包含生态修复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河埠头改造工程、龙王河人工湿地绿化、龙王河人工湿地-安装工程、智慧化运维、清水环通工程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建设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定的最终方案、有关部门审批为准,以此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7887.6168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招标范围为玉环市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实施范围内有关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临时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移交、保修,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内容。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如有)等所有设计,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态修复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河埠头改造工程、龙王河人工湿地绿化、龙王河人工湿地-安装工程、智慧化运维、清水环通工程等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如有)的评审费、专家费、会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相关费用)。

(2)建筑安装工程及临时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生态修复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河埠头改造工程、龙王河人工湿地绿化、龙王河人工湿地-安装工程、智慧化运维、清水环通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发包人要求实施的工程。

(3)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设计、采购、安装、调试与维护等内容。

(4)验收、移交、保修包含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等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5)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控制及管理。建设项目实施策划,设计、施工、采购、风险、沟通与信息、合同等管理及内外部协调。上述工作内容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注:上述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承包人有责任到现场踏勘,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务必使合同有关的工作能切实完满地执行,务求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所有内容做到完全及满意,无论这些措施是否出现过或在合同中描述过,任何能从招标文件中合理地推断的工程,承包人皆须执行。此外承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及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根据本项目实施范围及工程造价,发包人有权增减部分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限价作相应调整。

2.4工期要求:1)、合同总工期要求:不超过3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从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计算,含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2)、设计工期(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5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施工资质和②设计资质要求:

①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

3.2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三类人员”B类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则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派出,在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执业)。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其他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与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2)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自2022年2月以来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9月10日 09时30分00秒---2022年10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注册成为我市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玉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递交地址: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不见面开标室1(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11日 09时3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76-80731055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玉环市楚门镇人民政府、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玉环市楚门镇昌业北路112号

  • 联 系 人:王先生

  • 电    话:0576-87475339

     

  •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邦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安路198号上段大厦3单元1501室

  • 联 系 人:王雪英

  • 电    话:0576-87217575 、13967677682

  • 电子邮件:18302091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邦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楚门镇人民政府

                                                                                                                                                             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