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翰林华庭小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65422122090100043001)
 
 
一、招标条件
本 额敏县翰林华庭小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文号:额发改备字[2022]42号)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塔城地区城投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额敏分公司,项目总投资145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 93534 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 86429.83平方米;住宅地下室面积 7104.17平方米,新建住宅楼共计 16幢。 其中一是新建地上 7 层地下1层住宅 8 幢(2#、4#、5#、6#、7#、8#、13#、14#),地上 7 层地下1 层,砖混结构,2#、8#、13#楼每栋建筑面积4350.54平方米,地上4064.7平方米,地下285.84平方米;4#、6#楼每栋建筑面积4755.62平方米,地上4443.8平方米,地下311.82平方米;5#楼建筑面积4056.53 平方米,地上 3790.45 平方米,地下266.08平方米;7#楼建筑面积3858.76平方米,地上 3605.56平方米,地下253.2平方米;14#楼建筑面积5788.68平方米,地上5408.83 平方米,地下 379.85 平方米;二是新建地上 11 层地下 1 层住宅 8幢(1#、3#、9#、10#、11#、12#、16#、17#),剪力墙结构。1#、3#、9#楼每栋建筑面积 6113.26平方米,地上5609.26平方米,地下504.00平方米;10#楼建筑面积6805.66平方米,地上6243.96平方米,地下 561.70 平方米;11#楼建筑面积 9171.68平方米,地上 8415.54平方米,地下756.14平方米;12#、17#楼每栋建筑面积6890.08平方米,地上 6321.06 平方米,地下569.02平方米;16#楼建筑面积9169.89 平方米,地上8413.89平方米,地下756.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122090100043001001
标段(包)名称: 额敏县翰林华庭小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总工期: 7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①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①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且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注册执业;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1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准确反映项目负责人名称,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备注: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③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 ④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2)自治区区外企业参与投标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投标其他条件:(1)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9月03日到 2022年09月2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23日 10:30
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3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的形式开标,开标时法定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到达开标现场。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地区城投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额敏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塔城地区额敏县 | 地 址:新疆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5门头 |
联 系 人:王瑞才 | 联 系 人:王宜芳 |
电 话:18999494999 | 电 话:0901-622541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2年09月0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