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安高交大队“三道防线”交通感知设备管理系统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9 月 22 日 14 时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CZC-2022-001
2、项目名称:延安高交大队“三道防线”交通感知设备管理系统项目
3、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道防线”交通感知设备管理系统):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延安高交大队“三道防线”交通感知设备管理系统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47,800.00 |
1,547,800.00 |
4、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7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9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10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 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0年度至2021年度任意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
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其
它相关证明资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
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函;
3.7 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2年9 月 9 日至2022年 9 月 16 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
售价:免费获取
注意: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公告中如注明本项目有变更文件,则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采购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2年 9月 22 日 14时30 分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三 厅
方式:电子投标文件(*.SXSTF)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副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B205室,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号楼2楼大厅)办理。已办理陕西省CA锁未参加过延安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应至延安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1号服务窗口进行激活政府采购功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联系人:冯晓鹏
联系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
联系电话: 0911-282116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70011688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能源大厦20F03号
联系方式:1870011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