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2-09-11 14:04:01

项目概况

  宁强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汉中市)(sxggzyjy.hanzhong.gov.cn)交易大厅该项目公告下方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9  27  9  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汉采HW202229

项目名称:宁强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小间距显示屏等。(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报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磋商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五章格式填写)。本项目中大屏显示系统及扩声发言系统部分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中环境改造装修装饰部分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按第五章格式填写)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按第五章格式填写)

7)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8)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应提供《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牵头方应为小间距显示屏等设备供应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非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无需提供)

备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  9 9  8 点 00 分 2022  9  16  18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汉中市)(sxggzyjy.hanzhong.gov.cn)交易大厅该项目公告下方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汉中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牵头单位报名,只在报名页面下方添加联合体单位CA信息,报名成功打印回执码页面只有主单位信息。后续系统操作均只使用牵头单位CA锁。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  9  27 9  30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汉中市)网站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 2022  9  27  9  30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四楼4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开标时解密及最后报价等相关事宜。

2、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数字认证证书 (CA 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汉中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常见问题解答〗中的《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办理须知CA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3、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详细内容请查阅“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  87611761。

4、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自主选择融资平台或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宁强县人民检察院      

   址: 汉中市宁强县          

联系方式:  1357168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0916-2109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月    

话: 0916-2109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