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红河州政务云租户安全资源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09-11 12:29:34

2022-2024年红河州政务云租户安全资源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2024年红河州政务云租户安全资源池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G2022004   采购计划编号:4532500JH202200760

2.项目名称:2022-2024年红河州政务云租户安全资源池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4.预算金额:200万元/年,3年。

5.最高限价:2000000.00元/年。

6.采购需求:

1)政务云租户安全资源池

通过本项目建设提升红河州政务云如下三方面的安全能力提升:

建设云安全资源池,完善政务云平台本身及对外安全服务能力,可以为平台本身以及各个租户提供边界防护、入侵防御、主机安全、Web防护、负载均衡、漏洞扫描、配置核查、加密认证、监控审计、日志留存等安全能力,云平台及各个租户安全保障水平满足国家网络安全法及等级保护二级或三级要求。

构建红河州政务云平台安全运营能力。建设云安全运营中心,从资产梳理、业务变更保障、漏洞管理、威胁管理、事件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安全人员能力支持等方面构建完整的安全运营能力,确保政务云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提升红河州政务云平台安全服务能力。为确保政务云平台安全防御水平能够达到“实战化”级别,需要开展安全服务能力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渗透测试、敏感信息泄露监测、应急响应、应急演练、红队评估(实战攻击)、重要活动保障、信息安全培训、网络安全态势推送等方面,以此来构建常态化、实战化的安全服务能力

2)密码安全资源池

为红河州所有业务系统提供实体身份真实性、重数据机密和完整性、操作行为的不可否认性等方面的密码防护,为应用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全面高效的密码支撑。

通过对红河州政府门户集群网站、红河州政务云平台进行密码应用改造,确保业务系统于2022年10月15日前通过第三级信息系统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并取得测评报告和证书。并为将来电子政务外网、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密码安全建设密评工作预留能力。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6.1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服务上线,服务期限2022年至2024年。

6.2项目实施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数据发展中心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投标人承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不得存在“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不得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未经第三方审计的供应商或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供应商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1.4.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人承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2投标人承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3.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振兴路红河政务大楼3楼)

4.2.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提交,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确保文件上传成功。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开标阶段。同时,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已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并进行查看、解密和核验投标文件,以确保上传投标文件的正确性。

4.2.2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大力推行网上智能开标切实减少交易现场人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推行不见面办事正式启用远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

1)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数据发展中心

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

联系方式:13988057338(李老师)

2.集采机构信息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振兴路政务服务大楼5楼

联系人:高静  冯俊赟

联系方式:0873-319706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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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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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2022-2024年红河州政务云租户安全资源池采购项目-采购文件0905.docx2022-09-05 15:58:47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州财政局 0873-373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