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 采购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预算金额:160.00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服务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09-09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0871-68914778 |
备注: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云山水(采)招字2022-08-04; 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 预算金额:160.00万元; 最高限价:160.00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 生态函〔2021〕146号)要求,结合禄劝县实际,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包含规划文本、规划图集、规划研究报告编制三部分;为禄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协助规划通过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12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19、2020、2021三年中任意1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6.2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9日00:00至2022年9月16日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 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此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 五、开标 时间:2022年9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禄劝县屏山镇吉兴路24号9幢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4、开标规定: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 智能开标: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进行“签到”,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操作指南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公共服务系统”中的《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附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地 址:昆明市禄劝彝族功族自治县屏山镇秀屏路 22 号 联系人: 赵宏兵 联系电话:1366973895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B座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法:0871-63129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871-6312922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 经办人: | 赵宏兵 |
办公电话: | 1366973895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永成 |
办公电话: | 18987755201 | 移动电话: | 18987755201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200006001001 |
标段名称: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9-16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09-30 09:00 |
开标地点: | 禄劝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 生态函〔2021〕146号)要求,结合禄劝县实际,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包含规划文本、规划图集、规划研究报告编制三部分;为禄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协助规划通过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无 |
资质要求: | 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9-30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