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2022-09-11 12:04:26

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投资估算80000 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09-08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8-722205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其宏
办公电话: 18987819803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彭志淮
办公电话: 18787815828 移动电话: 1878781582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220231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9-1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10-10 08:30
开标地点: 南华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80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云南·南华野生菌产业园核心区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512.6亩,建设内容为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冷库、仓库及商务配套设施、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旅游配套设施、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等,概算投资80000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牵头人为施工方的投标人。
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可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提供社保证明,并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 6个月。
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2019年至今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60000万元以上(含6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明材料为:已完工程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设计业绩:2019年至今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60000万元以上(含6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含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勘察业绩:2019年至今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60000万元以上(含6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含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其他: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且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6个月。 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且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 6 个月。 3.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 6 个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 6 个月。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10-10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2-09-07 23:00:5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