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吨磷酸铁锂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30万吨磷酸铁锂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总挖方为148.3万方,总填方为144.4万方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09-07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874-3316019) |
评审办法: | 无 | ||
备注: |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 经办人: | 郭工 |
办公电话: | 18288401088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腾龙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贾超 |
办公电话: | 15187929070 | 移动电话: | 1518792907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300202220876001001 |
标段名称: | 30万吨磷酸铁锂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9-14 17:30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2-09-22 09:00 |
开标地点: | 资审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计列内容、招标答疑、场平方案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确定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是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人员要求: (1)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且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拟派的项目经理为申请人本单位职工,具备劳动合同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目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2)申请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为申请人本单位职工,具备劳动合同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目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3)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不得低于资格预审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即:拟派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试验员1人、资料员1人),具备劳动合同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信誉要求: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且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拟派的项目经理为申请人本单位职工,具备劳动合同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目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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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