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2-09-11 11:46:03

2022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2022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建设面积5100亩,共1片区,新华阿母黑片区5100亩,建设内容主要有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09-06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13577314254。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经办人: 樊科长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杨
办公电话: 0873-3791982 移动电话: 1938733530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220605001001
标段名称: 2022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9-13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09-28 09:00
开标地点: 屏边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751.07052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规划建设面积5100亩,共1片区,新华阿母黑片区5100亩,建设内容主要有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其提供的身份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其他: 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来承担过水利或市政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含一项)。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需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6.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其提供的身份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7.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china.gov.cn)未被记录有失信惩戒,且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8.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4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9-2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pdf2022-09-05 15:22:2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