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河沿岸生态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西溪河沿岸生态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安发改函[2022]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安发改函[2022]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福鑫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溪河沿岸生态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对西溪峡谷公园段及城市活力段进行河道整治及河道沿岸景观打造,总规划面积16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沿岸园林景观打造、沿岸健康绿道建设、沿岸城市驿站新建及改造、沿岸截污干管建设、休闲设施配套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等工作。
2.5工期:初步勘察、初步设计4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勘察并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设计文件)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初步勘察、初步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市政行业甲级、水利行业工程(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60000万元及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或市政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60000万元及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无(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为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2)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9月14日23时59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 )—“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见面开标和不见面开标相结合)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敬请关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开标情况说明的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官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68268988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福鑫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东二路1号10栋15层150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8-850322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9月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