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沙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金沙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以 金丽城投呈[2022]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金丽小城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地址:金沙县石场乡、桂花乡、茶园镇、木孔镇、清池镇、五龙街道、岩孔街道等7个乡镇(街道);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高标准农田30000亩;新建集水池、拦水堰、机耕道、生产便道、机耕桥、排灌渠道、输水灌溉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泵房及配电设施等。(最终以批复为准); 项目总投资:暂定投资15000万元(最终以项目批复金额及实际完成产值为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招标范围:(1)完成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土地清查、项目前期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工程复核、工程验收、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缺陷修复及新增耕地核定和生成新增耕地指标等工作。本工程作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不论本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土地清查、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等工作,并配合取得国土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查批复文件,设计需满足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现行相关规范及技术文件要求;(2)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图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施工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项目经理资格::(1)施工负责人(项且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3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相关CA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于为2022年 09 月 28 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0时2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5.2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上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