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萝岗水质净化厂二期信息中心、业务用房综合楼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黄埔区萝岗水质净化厂二期信息中心、业务用房综合楼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黄埔区萝岗水质净化厂二期信息中心、业务用房综合楼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2-15054)于2022年8月2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
一、对原招标公告的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九、投标人合格条件”第6.3条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二、对原招标文件的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5:《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综合评分表》第1条企业业绩:第1点 | 1、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项目的类似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得8分。 注: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1、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项目的类似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得8分。 注: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情况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三、对原合同条款的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合同专用条款第26.4.(1)点 | (1)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已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到位。已生效的履约担保及预付款担保已按发包人要求准时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已批准开工报告确定了开工日期。如工程因用地、拆迁等原因导致不能全面开工,则预付款的支付按可开工部分的工程量占总工程量的比例做相应调整,此时预付款保函亦可等比例调整。 | (1)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已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到位。已生效的履约担保已按发包人要求准时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已批准开工报告确定了开工日期。如工程因用地、拆迁等原因导致不能全面开工,则预付款的支付按可开工部分的工程量占总工程量的比例做相应调整。 |
2 | 合同专用条款第41.1(2)点第③、④条 | ③预付款担保:承包人申请工程预付款的,须提交施工合同暂定价(扣除绿色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及暂列金)10%的预付款担保(分期支付预付款的,按与首期预付款额提供等额预付款担保,但累计预付款担保不超过施工合同暂定价 %),担保期限至预付款全部扣回之日止。 ④预付款担保的返还:预付款全部扣回后返还预付款保函给承包人。若预付款保函过期而预付款尚未从进度款中全部扣回,承包人应自觉及时办理保函延期手续,确保担保期不出现空缺,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款。
| 删除。 |
3 | 合同条款附件格式 | 预付款保函(适用于银行)、预付款保函(适用于担保公司),原件详见合同条款附件。 | 删除。 |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8月23日
- 综合楼装修-补充公告1.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