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江门市开平市垦造水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1

   2022-09-11 06:52:35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2022年度江门市开平市垦造水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修改说明:

一、原招标公告:2.3 建设规模:对补充耕地和现有耕地等土地进行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等其他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见下表:

序号

工程项目

建设规模(亩)

项目勘测费

(万元)

项目设计及

预算编制费

(万元)

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

(万元)

工程内容

1

开平市赤水镇林屋村垦造水田项目

188.39

13.2222

24.1517

890.45

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等其他工程等

2

开平市赤水镇长塘村、松南村垦造水田项目

292.97

18.657

30.05568

1254.64

3

开平市马冈镇乐善村垦造水田项目

156.85

10.16805

18.89944

688.44

4

开平市大沙镇大沙村垦造水田项目

149.21

8.99805

16.59662

599.87

5

开平市大沙镇大塘村和马冈镇大厂村垦造水田项目

173.38

11.50635

21.13674

774.49

6

开平市大沙镇夹水村垦造水田项目

159.91

9.78225

18.20342

661.67

7

开平市大沙镇联山(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

162.44

12.10215

22.41698

823.73

8

开平市大沙镇群联村垦造水田项目

207.23

14.4582

26.25874

971.49

9

开平市大沙镇五村村垦造水田项目

122.22

8.6367

15.97028

575.78

合计

1612.60

107.53095

193.6896

7240.56

 

 

现修改为

2.3建设规模:对补充耕地和现有耕地等土地进行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等其他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见下表:

序号

工程项目

建设规模(亩)

项目勘测费

(万元)

项目设计及

预算编制费

(万元)

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

(万元)

工程内容

1

2021年度开平市赤水镇林屋村垦造水田项目

188.39

13.22221

24.15177

890.45256

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等其他工程等

 

2

2022年度开平市赤水镇长塘村、松南村垦造水田项目

292.97

18.65701

30.05567

1254.63882

3

2021年度开平市马冈镇乐善村垦造水田项目

156.85

10.16801

18.89947

688.44098

4

2022年度开平市大沙镇大沙村垦造水田项目

149.21

8.99800

16.59654

599.86687

5

2022年度开平市大沙镇大塘村和马冈镇大厂村垦造水田项目

173.38

11.50596

21.13610

774.46544

6

2022年度开平市大沙镇夹水村垦造水田项目

159.91

9.78218

18.20320

661.66153

7

2022年度开平市大沙镇联山(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

162.44

12.10211

22.41684

823.72465

8

2022年度开平市大沙镇群联村垦造水田项目

207.23

14.45827

26.25894

971.49771

9

2022年度开平市大沙镇五村村垦造水田项目

122.22

8.63669

15.97026

575.77918

合计

1612.60

107.53044 

193.68879 

7240.52774  

 

 

二、原招标文件P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款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整体编列内容

现修改为

最高投标总限价:7541.74697万元,详见招标公告。

①项目勘测设计及其它技术服务费(含勘测费、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费):301.21923万元。

②工程费(含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7240.52774万元。

注:1.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得超过该标段最高投标总限价及分项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应根据该标段最高投标总限价为计费额,结合自身因素,自行按要求填报投标报价下浮率进行投标报价。预算价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的施工设计图,按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118号文‘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预算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编(财综[2011]128号)《土地开发整 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要求的相关专业定额。计算再乘以投标报价下浮率,经开平市财政局评审定案的工程造价作为预算价,结算价经验收合格后以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认可的竣工图计算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经开平市财政局评审定案的工程结算价作为该项目工程结算价”。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P3页、P49页(1)勘察设计内容中“施工前后的正射影像航空摄影及报备”,现修改为“施工前后的正射影像航空摄影及报备(其费用已包含在项目勘测费中,不另行计费,投标单位自行考虑风险)”。

四、原招标文件P108页15.3.2变更估价中③点内容中“变更工程量清单在......(财综[2011]128号)”,现修改为“变更工程量清单在开平市财政局评审定案后工程预算中没有工程量清单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其综合单价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预算编制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118),执行“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主要材料价格采用项目合同期的......结算价。”,现修改为“主要材料价格采用各子项目施工期的《开平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的平均信息价,欠缺的材料依次按江门市相同时期公布的平均信息价,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颁布的,参照本地市场价或参考周边城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信息价计算,然后乘以(1-中标下浮率)得出其工程变更工程结算价。”。

五、原招标文件P108页16.1款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内容“材料价格变化的引起合同价款调整,以审定预算价中的材料价为基准价格,”,现修改为“材料价格变化的引起合同价款调整,以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价中的材料价为基准价格,”

六、原招标文件P109页17.1款(2)小点中“......按粤国土资耕保发......(财综[2011]128号),”,现修改为“......,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预算编制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118),执行”。。

七、原招标文件P109页17.1款(3)小点中结算的计算方法内容全删除,改为“(3)结算方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与现场相符的,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确认确认的竣工图,执行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预算编制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118,执行执行“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计算。①项目勘测费=(以财政局最终审定的工程预算书中的工程施工费×1.5%)×(1-中标下浮率);②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以财政局最终审定的工程预算书中的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采用分档计算方式(详见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中P233的方法),计算结果后×(1-中标下浮率)作为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的费用;③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以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项目结算工程综合单价×实际应予计量的工程量×(1-中标下浮率)。”。

八、说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补充修改内容的,作同步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开平市国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9日

日期:2022年09月09日
澄清与修改说明:

关于“2022年度江门市开平市垦造水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1.pdf

补充招标文件: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