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株洲市中心医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株洲市中心医院除颤仪、监护仪采购重新立项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除颤仪、监护仪采购重新立项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2]000232号
委托代理编号:HNZZ-2022-CG0703
采购项目编号:2921-20220908-435
项目负责人:颜招娣
联系电话:17770903370
合同履行期限:在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运行及验收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382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包:
包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2 |
382000 |
382000 |
4584 |
包详情:
包名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2 |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
中端监护仪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批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本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型、小(微)型企业采购。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地非本项目所在地的,还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投标相关程序规定(株洲)》。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6日,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
3、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zzyjy.cn/)中使用CA证书登录"会员端",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找到对应的标段信息点击后面的“操作”按钮,再点击“我要投标”;然后在“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中,找到对应的项目信息点击后面的“下载”按钮,进行文件下载(注: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的,须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投标报名进行“文件下载”操作,逾期将不能进行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5、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1)请投标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CA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及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查明原因,
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长江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厦))。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中心医院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116号
(3)联系人:吕萍
(4)电 话:0731-28563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
(3)联系人:颜招娣、刘宁、黄珊
(4)邮 编:410000
(5)电 话:17770903370、17770902550
(6)电子邮箱:350808618@qq.com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包2:人民币6000.00元整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包2:4300 1500 5620 5966 6666-7960
2、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开 户 行: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2010600000668549
3、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石露
财务电话:0731-22888766
附件1:
投标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疫情防控严密细致、落实到位,确保交易活动快捷高效、平稳有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以及各级关于防疫指令和相关要求,经与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制定本交易服务指南。
1、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
2、所有参加项目投标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
3、投标单位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时,要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和所在企业盖章的身份信息。(承诺书模版参照附件)
4、乘坐电梯时,每趟不超过四人,并尽量隔开间距,提倡第一个进电梯的人员负责按键。
5、办理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
附件2: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 (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按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交易指南要求,请所有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务必按此承诺书要求执行,并在开标时单独递交此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