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昌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危桥改造(G241点军区卷桥河大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部省级交通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对G241点军区卷桥河大桥进行危桥改造施工,本项目位于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原卷桥河桥位处。新建桥梁全长127米,全宽33.5米,桥型布置为(28+70+28)米梁拱组合体系,主梁采用连续梁体系,桥梁引道接线长度173m,拟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内施工图批复的桥梁工程、引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1278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548日历天(含施工准备阶段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2.4其他: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总监办由中标人组建,全面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监理,同时按工程实际需要和招标人要求设立驻地监理小组,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资质、业绩、财务、人员、信誉应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投标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16日17时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8日上午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开标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40号
电话:0717-6083984
联系人:熊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电话:13554550302
联系人:饶先生
附件1: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JQHJL-1:
监理企业资质要求 |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注: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并加盖公章;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JQHJL-1 |
近5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新建公路大桥及以上桥梁施工监理的业绩。 |
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可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或附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彩色扫描件。上述材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上述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果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新建公路中含有满足要求的公路桥梁的施工监理业绩予以认可。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JQHJL-1: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2020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
1、第1、2、5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第3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等级评价截图并加盖公章。
3、第4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JQHJL-1: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总监理 工程师 |
1 |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座新建公路大桥及以上桥梁的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 |
注:1、总监理工程师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彩色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经历,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证明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4、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
财务要求 |
JQHJL-1 |
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应小于1。 |
注:投标人应提供年、年、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市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