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永安南路(清河东路-书香路)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09-11 03:51:24

襄州区永安南路(清河东路-书香路)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XZ-JSGC202208SZ-0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州区永安南路(清河东路-书香路)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 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襄区发改审批〔2022]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本级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州区永安南路(西起清河东路,东至书香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包含永安南路及南北匝道、清河东路。其中,永安南路(西起清河东路,东至书香路)总长1.52公里,道路红线宽度43.00~54.90米;北匝道长230米,南匝道长245米,道路宽度均为7米;清河东路(北起林荫路,南至永安南路大桥底)总长348米,道路宽度12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
其他:合同估算总价:7103.83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04.98万元,工程费为6998.85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经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全部工程的施工、采购、安装总承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其他: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图审,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及图纸审查合格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其他成员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设计资质的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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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9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襄阳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州政府网(网址:http://www.xyxz.gov.cn/jyzx/)(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市襄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红星路

    联系人:田园

    电话:0710-2810098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江山南路豪景苑光域1806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10-3600636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人:襄阳市襄州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住建局窗口

    电话:0710-2810660

    电子邮件:

2022年09月08日

附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依法取得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依法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9、2020、2021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提供2019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如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需提供施工许可证扫描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 ④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完工证明。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 年任意连续 3 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6)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 年任意连续 3 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 年任意连续 3 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8)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提供上述人员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 任意连续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9)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人员信息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公开信息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10)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上①-⑧项,提供加盖单位章的企业信誉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