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六号安置区学校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09-11 00:53: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六号安置区学校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郑港经发【2018】3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代建人)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六号安置区学校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HGZ202209010301

2.3项目地址: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祥里路以北、幸安西路以南、双鹤湖二街以东、规划园博园西四街以西。

2.4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50610.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916.04平方米;地下室10694.43平方米)。地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教学楼建筑面积9328.35平方米,2#教学楼建筑面积9324.67平方米,3#教学楼建筑面积3650.64平方米,行政综合楼建筑面积6640.92平方米,学生宿舍5191.39平方米,食堂、风雨操场3954.56平方米,体育看台1050.68平方米。地下建设内容包括:非机动车停车库4902.09平方米);机动车停车库5792.34平方米。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55个(其中地上28个,地下127个),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15O0个(其中地下非机动车位1275个,地上225个)。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范围内的全部采购、施工内容,包括或不排除依据合同文件、法规、规范及标准、政府文件所要求的或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本合同中明示的发包人直接向第三人发包工程、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除外。(具体以招标人的清单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计划工期:5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含2022年7月份缴纳记录,2022年6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

备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即:2019年9月29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4.2投标人具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5 其他要求:

3.5.1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含2022年7月份缴纳记录,2022年6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日09时00分至2022年9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29日9时00分。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5.5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371-56062395、0371-56062375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王倩倩、刘英豪、李罗丹、兰启航     

电    话:0371-86688491-转620

邮    箱:hnhxzbb@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