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503020301200064001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1 缺陷责任期 15.2 从工程通过竣工(交工、完工)验收之日起计12个月 (详见双方签订的质量保修书)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3.7 签约合同价的10% 3 分包 3.5 本工程不得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5000元。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的10%。 6 预付款额度 12.2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5.3 3 %的工程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