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智慧水务综合调度指挥和保障中心项目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2】C0000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泉州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泉州市智慧水务综合调度指挥和保障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侧紧临丰海路,南侧临纬五路,北侧为安踏海悦中心、西侧为菲莉中心
2.3计划总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暂估800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暂估54000万元,实际以概算审核批复的投资额及建安费为准。
2.4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710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32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735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共计427个,建筑限高140米。容积率:≤7.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具体结合规划条件以后续设计方案为准)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
(2)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
(3)设计咨询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
(4)造价咨询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
(5)其他咨询服务期限:按实际进度要求。
注:各专业项目的实际进度还应满足各关键节点工期的要求。
2.6项目管理目标:
(1)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项目建设总投资暂估800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暂估54000万元。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本项目进度目标:设计方面按福建省现行设计规范工期节点提供相关成果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方案设计审批通过30天(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批通过50天(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监理方面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造价咨询方面自施工图审查合格后30天(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预算文件。
(3)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建立文明施工现场。
2.7标段划分: /
2.8招标范围: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辅助招标人做好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策划、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规划条件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工程地勘点布置图,对地勘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细化拆分,以及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配合竣工图绘制等后续设计服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红线之内,设计时应考虑到与本项目的供水、供电、污水、雨水、网络(通信)、监控、有线电视、消防等与本项目的互联互通连接与衔接,必须满足项目整体的全部使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总体设计、主体设计协调、日照分析、人防工程、海绵城市、景观性立面审查、室外市政配套设计、幕墙设计、配套设施设备设计、BIM设计及技术指导、边坡、基坑和挡墙支护设计及监测;绿建设计(包括其相应的第三方服务如土壤氡检测等)、交通影响评价、智能化、钢结构、抗震支架专项、装配式建筑一体化设计、变配电工程、天然气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不含二次装修),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批。
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组织工程试运行、项目全过程各阶段涉及的验收等工作;在资质允许范围内完成本项目监理各专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保、环保监理工作等。
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施工期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初审、造价管理、造价鉴定的全过程造价服务(检查全部)。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及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审核;配合造价审核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决算相关工作;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专题、专章、专项以及决策所需的最高限价编制或审核等。
其他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关的监测与验收、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评估、节能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桩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钢结构检测、建筑主体现场检测、幕墙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白蚂蚁防治、各类测量(地形测量、土方计算、红线放样、做宗地图、规划测量)等本工程建设竣工决算前所需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或本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合适的委托服务模式,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同意仅承担相应阶段的工作内容,并按工作进度仅获得相应阶段的费用。
(2)其他咨询项目由中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的应报招标人审批同意,并按实结算;招标人也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自行招标。若招标范围中约定的某项服务实际未实施的,相应费用不计。
(4)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内容的各阶段成果文件评审会务费等均由中标人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能力,具体为: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承接的咨询业务相匹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提供不少于3人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土建专业不少于2人,安装专业不少于1人),且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从省住建厅网站:zjt.fujian.gov.cn的网上办事-企业管理服务平台页面登录)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规定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其他资格:具体为 /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企业的在岗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其中一项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专业咨询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专业),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注:除总监理工程师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外,上述其他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由负责监理任务的单位承担;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应书面明确各成员的工作内容,若承担相同专业工作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一般公共建筑)。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一般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6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9日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2年9月13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并获取“投标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注意: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所有成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注册并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企业数据库建立—企业注册流程,咨询电话 0595-22135508)。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所有成员)未能及时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并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导致开标时无法完成开标数据的填写,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9月29日17时00分00秒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0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泉建招字【2022】070号);或②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见索即付)提交,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
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 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 月30日10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A幢4楼)。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码”及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投标人未能提供“投标码”及密码或确认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 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持单独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505091580 ,传真: /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fjxszb@163.com
电话: 0595-28679988 ,传真: 0595-28252555
联系人: 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泉州市行政中心A栋6、7层
联系电话: 0595--221789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