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一期)

   2022-09-11 00:08:56

 


 

 

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一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标准化厂房(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2】5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宁德市鑫泰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宁德市鑫泰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安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化厂房工程(一期)用地面积22682.6 m2,建设总建筑面积45172.53平方米。建设4栋厂房、1栋综合服务楼、门卫、变配电室,配套消防、围墙、道路、绿化景观、室外管网等工程;本项目建安费为126820160.00元(含暂列金36500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安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标准化厂房(一期),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中的 1.4.3 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 号)中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及《福建省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筑[2020]10号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建安费为126820160.00(含暂列金3650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设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如使用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为电子证书,应符合《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的规定④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者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⑤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期限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期限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8日 00:00:00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电子保函的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929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市鑫泰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4,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6950366,传真:/

联系人:郑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日月星城221104,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865288,传真:0593-2865288

联系人:小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2

联系电话:0593-21303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

联系电话:0593-2130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