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镇围东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22〕249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 省级专项资金,招标代理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海岸环境整治岸线长度约920 米,整治面积约5000 平方米;海滩养护岸线长度约600 米,沙滩修复岸线长度约300 米,施工干滩平均宽度30 米,补沙方量约10000 立方米;后滨沙地植被修复面积约3000 平方米;道路工程0.92 千米;工程概算投资为5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兼市政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镇围东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建设内容包括:海岸环境整治工程、海滩养护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 4098436元;发包价:377056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若投标人为“台湾工程建设企业”须具备乙等资质综合营造业资质;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经备案或职业资格采信的人员,具体以岚综管综[2019]200号文要求为准;②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以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xzfwzx.pingtan.gov.cn:9999/)免费预览招标文件,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拟参与投标的请于2022年09月07日22时00分至2022年09月13日17时30分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注: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操作(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xzfwzx.pingtan.gov.cn:9999//zygg/1111.jp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23165427)。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将为投标人生成报名回执,本项目实行纸质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执生成的报名回执到开标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未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以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提交;③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的,可以企业法人或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另附上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平潭自贸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平潭金井湾支行(投标人自行选其中1家银行)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9月19日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保证金证明材料(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电子担保以及电子担保开立人出具的到账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一份报名回执仅代表一个投标人,报名回执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xzfwzx.pingtan.gov.cn:9999/)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二路台湾创业园6号楼5层,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62888612,传真:/
联系人:林课强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正宏办公室)
邮编:350400
电话:0591-38360010
传真:/
联系人:廖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http://xzfwzx.pingtan.gov.cn:9999/
联系电话:0591-231654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415室
电话:0591-23163826、231637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23165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