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一期)—十里风光带施工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2022-09-11 00:03:05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一期)—十里风光带施工补充通知(一)

现对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一期)—十里风光带施工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行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增加“14、本项目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优良标准并创建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验收质量标准为优良,并参评省级以上水利优质工程奖(“闽水杯”或“大禹奖”)。工程完成财政结算审核后扣留6%,至获得一项省级以上水利优质工程奖(“闽水杯”或“大禹奖”)后支付。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增加“15、本项目绿化部分材料价格参照2021年下半年莆田市园林绿化苗木预算价格,莆田市苗木信息价没有的参照本省其他地市最新发布的最低信息价,不足部分市场询价。”

二、本项目最新的施工图纸已上传,详见补充通知(一)中的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三、本项目审后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详见补充通知(一)中的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四、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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