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8(原省道201)和进港路品质提升工程补充通知(2)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2] 083号
各投标人:
现对G228(原省道201)和进港路品质提升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商务文件中“投标函附录”格式修改如下: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为中标合同价的10 %。 | |
3 | 分包 | 3.5.1 | 除专用合同条款第3.5.2项约定的允许分包,其余工程均不得分包。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合同总工期逾期的,每逾期 1 天罚款5000 元。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款的10%。 | |
6 | 预付款额度 | 12.2.1 |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2 |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 标 人: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