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安县第三水厂供水工程设计勘察”
项目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中心组织的惠安县第三水厂供水工程设计勘察(招标编号:35052022061),现发布本项目补充通知:
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补充: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fujian.gov.cn或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惠安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 9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