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罗口溪潮水岩段河道治理工程答疑纪要[第(3)次]

   2022-09-10 23:24:55

清流县罗口溪潮水岩段河道治理工程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清流县罗口溪潮水岩段河道治理工程答疑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1公示期限:不少于,现修改为公示期限:不少于3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2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8:00%(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12:00%,现修改为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8.00%(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12.00%。

二、原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开标时间递交时间不变。

 

招标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