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投标人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提出的异议事项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异议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异议函范本详见(http://ggzy.luan.gov.cn/zcfg/005001/005001003/005001003002/20211017/188f2ff0-05ba-4c14-aed9-16eb553f566d.p)
投标保证金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保证保险期限必须大于投标有效期,并随同保证保险保函扫描件一并提交企业办理保证保险手续时对公账户的交款凭证扫描件,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否则,所提交的保证保险保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