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2年园区公共停车服务管理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2-09-10 18:51:16

项目概况

2022年园区公共停车服务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919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2-Y-C-016-001

项目名称:2022年园区公共停车服务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3900000.00

最高限价:

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3300000.00

釆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本次公共停车设施委托管理服务外范围

金鸡湖东公共停车场及路内公共停车位,涉及6个停车场,5条道路,共计总车位为1089,不包括各单位红线内区域停车位。

成交单位须按照管理方要求做好管理区域范围内停车计时收费、车辆安全看护、停车秩序管理维护、停车费收缴上交、停车设施设备系统软件的规范使用看护、人员队伍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投诉管理等工作。

2、车位数量及岗位配置清单

序号

类型

停车场名称

车位数

收费时段

收费岗

秩序岗

夜间看护岗

项目组人员

1

停车场

白塘公园西南公共停车场

413

7:00-22:00

-

2

1

项目负责人1

项目组其他管理人员 1

 

2

停车场

白塘公园西北公共停车场

52

7:00-22:00

-

3

停车场

九龙医院南侧公共停车场

26

7:00-22:00

-

1

4

停车场

湖东新街口公共停车场

63

7:00-22:00

-

1

1

5

停车场

方洲公园北公共停车场

47

7:00-22:00

-

1

6

停车场

方洲公园西公共停车场

40

7:00-22:00

-

小计

641

 

-

5

2

7

道路泊位

齐心街道路泊位

176

7:00-20:00

10

-

-

8

道路泊位

和众街道路泊位

46

7:00-20:00

4

-

-

9

道路泊位

南施街道路泊位

62

7:00-20:00

4

-

-

10

道路泊位

钟慧路道路泊位

43

7:00-20:00

3

-

-

11

道路泊位

士诚路道路泊位

70

7:00-20:00

5

-

-

12

道路泊位

苏慕路道路泊位

51

7:00-20:00

2

-

-

小计

448

-

28

-

-

-

合计

1089

-

28

5

2

2

备注:1、收费岗工作时间同该区域收费时段7:00-20:00(13个小时)2、秩序岗工作时间同该区域收费时段700-2200(15个小时)3、夜间看护岗工作时间2200-700(9个小时)

注:(1)车位数量可能有±10%的变动,成交后费用不作调整。

2)合同实施期间内如有拍卖情况,甲方将解除合同,供应商需自行考虑风险并计入综合报价之中,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服务期限

12个月(计划自2022121-20231130日,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拟投入人员配备要求

1、岗位要求

岗位

 

性别

年龄要求

项目组人员

项目负责人

50周岁以下

项目组其他管理人员

不限

45周岁以下

作业人员

收费员

不限

58周岁以下

48周岁以下

秩序管理员

不限

58周岁以下

48周岁以下

夜间看护员

不限

58周岁以下

48周岁以下

注:

1)供应商须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人员轮岗,并满足工作时间及当班岗位人数要求。

2)本项目相关设施由成交单位负责看护(包括夜间看护),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成交单位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按人员配置要求配置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所有人员为本标段专用,成交后该标段的人员不得用于其他项目或随意变更,直至该成交标段的合同期满,并做好项目运营交接。

4)成交单位负责安排好自身工作人员的住宿、饮食等生活所需,保证其生活、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基本条件。

5)成交单位须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向管理方提供人员名单(包括《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已确定人员及成交后配备的人员),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管理方将根据此名单作为运营期开始时的考核依据。管理方有权对成交单位聘用的人员和培训情况进行考察,发现有不符合响应文件及工作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成交单位限期更换人员或重新培训合格后上岗。

6)项目执行期间涉及停车场或停车位的岗位核减,成交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方安排。

7)所有岗位人员统一以2022121日为基准进行计算其年龄,分别符合上表年龄要求。

8)本项目项目组人员至少有一名人员具有五级/初级工(原初级保安员)及以上保安员,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组人员的相关证书、身份证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期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有社保机构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项目组人员专用要求

项目组人员必须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中,且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组人员应为非变更后无在养项目,或是变更后无在养项目(必须是原合同养护期已满)。

中标后项目组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中标单位未经采购方批准私自更换的,一经发现处罚100000/人·次,同时中标单位仍应按投标承诺将人员配备到位。

中标单位如需更换项目组人员,应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所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其投标文件承诺;中标后由于项目组人员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或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视为不称职,采购方将要求中标单位更换项目组人员,且所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其投标文件承诺。无论中标单位申请更换或因不称职更换项目组人员均视为中标单位违约行为,采购方将向中标单位收取违约金,项目负责人80000/人·次,项目组其他人员50000/人·次。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成员必须唯一,不得选择性提供,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标。

3、服务期间保持作业人员稳定相关要求

作业人员服务期间应保持稳定,且原则上不得更换,若确需更换应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每更换一人采购方向中标人收取违约金5000元。作业人员累计更换人数不得超过该类人员总人数的30%,更换人员超过30%以上的部分,每更换一人采购方向中标人收取违约金20000元。若未经采购人批准私自更换人员,每发现一人采购方向中标人收取违约金50000元。违约金由采购人从服务费中扣除。采购方有权对中标单位聘用的人员和培训情况进行考察,发现有不符合投标文件及工作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限期更换人员或重新培训合格后上岗。

4、项目组人员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的要求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承诺配置的项目组人员与202212月1日后(含)仍在履行的其他项目中所配备的人员或设备信息不重复。

投标文件中承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组人员如为其他项目中已变更或被更换的,原项目合同必须在2022121日前已履行完成,否则视为与其他项目中人员或设备有重复。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计划自2022121-20231130日,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915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919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919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可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2、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针对疫情期间,供应商须知: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请关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通知,以最新通知为准!

通知情况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提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

联系方式:0512-62876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9 65161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娴、张宬

电话:0512-65161799 65161793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