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苏锡通园区分局二维码门牌制作及安装采购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公安局苏锡通园区分局二维码门牌制作及安装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9月14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320699220012(XJ002)
2、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苏锡通园区分局二维码门牌制作及安装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
4、项目类型:货物类
5、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3.2万元;
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63.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总价及单价限价的均为无效投标。
序号 |
类别品种 |
示意图 |
规格型号 (mm) |
材质要求 |
单位 |
控制价 (元) |
数量 |
备注 |
1 |
二维码大门牌 |
|
600*400*1.5 |
铝板加七年工程级反光膜 |
个 |
50 |
1000 |
此为大型单位、居民集聚点、街面居民楼所使用 |
2 |
二维码商铺中门牌 |
|
300*200*1.0 |
铝板加七年工程级反光膜 |
个 |
15 |
4000 |
此为街面商铺、住宅所使用的 |
3 |
二维码小门牌 |
|
174*114*1.0 |
铝板加七年工程级反光膜 |
个 |
7.6 |
34000 |
此为各村组所使用 |
4 |
二维码室号牌 |
|
149*74*1.0 |
铝板加七年工程级反光膜 |
个 |
5.6 |
47000 |
此为居民小区与集聚点所使用的 |
注:以最终实施的数量为准。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需求:
1、涉及安装区域: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辖区域(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2、采购需求:南通市公安局苏锡通园区分局二维码门牌设计、制作、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3、质量要求:达到有关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4、质保期:二年。
5、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9月25号前至少完成8万块二维码门牌安装,2022年9月底完成所有二维码门牌和信息录入工作。(中标方供货批次安排、单批次供货数量、供货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附后)
(二)本项目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民政部地名研究所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合格证书》;
4、采购人自行进入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3个渠道查询所有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所有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的查询记录电子截屏提交给评标小组。查询结果有效期须在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内有效。评标小组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文件要求,拒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查询记录电子截屏作为证据留存,与采购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 日
2、采购文件获取的地点、方式等: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9 月14日14时00 分, 逾期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三十分钟。
提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9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远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询价保证金。
八、报价评审
1、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九、成交原则、方式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
2、网上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附件。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汇票、电子保函等形式;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4、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5、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财购〔2022〕23号)精神,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网上办理试行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8号),直接在网上办理履约保证保险替代实质性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进一步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履约保证保险”模块在线申请履约保证保险投保。
十一、监督管理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综合处依法投诉。
供应商投诉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
十二、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公安局苏锡通园区分局
联系人:徐警官
联系方式:051385520019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南通市公安局苏锡通园区分局
2022年9月7日